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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治庸问责工作自查整改阶段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作者:省司法厅

     9月2日,省司法厅召开了治庸问责自查整改阶段动员会,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法制教育所和厅机关党委分别汇报了本系统、本单位思想动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安排,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治安传达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就认真落实自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颖主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北洋、马安骏、陈文贵,厅副巡视员吕延海参加会议。

      汪道胜同志在充分肯定全系统治庸问责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切实做好自查整改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自查整改是整个治庸问责工作最为关键的阶段,也是为今后工作打基础的阶段。各单位、各处室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围绕厅党委列举的“八个整治重点”和“五大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分析、研究。一是把问题找准。要依靠群众力量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处室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对本单位、本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听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厅机关履行职责、服务基层的意见和建议。要紧扣“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主题,针对班子中存在的回避矛盾、不敢碰硬、不敢担当,不讲原则、一团和气、战斗力不强等软弱涣散的问题,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上级机关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了解的情况,及时指出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二是把原因分析透。各单位、各处室要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深入分析原因,尤其是找出主观原因、根本原因,作为整改落实的“靶子”。比如,服务意识不浓、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原因在于有些同志思想和精神状态出了问题,让事事求稳求安,时时患得患失的消极心态占了主导地位。创新能力不够、工作绩效不优的问题,实际就是执行效率低下的问题,原因在于有些同志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时,不分析、不思考,第一意识就想老办法、找老套路,缺乏求真求实的态度。执法执纪不公、作风纪律不严的问题,原因在于有些单位和部门在平时的管理教育中不敢碰硬,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领导威信下降,给单位和部门建设带来后遗症。三是把措施制定实。各单位、各处室要针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及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厅机关的问题整改公开承诺要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法制教育所以及各监狱劳教单位的问题整改公开承诺,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狱(所)务公开查询系统、狱所内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要努力发现和挖掘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大胆揭露和曝光个别“庸懒散软”现象,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汪道胜同志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形势,率先垂范,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持续深化认识,不断统一思想,清除“走过场、搞形式”的消极情绪,把开展治庸问责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要搞好“回头看”,认真检查宣传发动各项任务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对《实施方案》中自查整改阶段规定的6个动作,必须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治庸问责不漏一人,规定任务不掉一项。要坚持做到边查边整、边整边改,绝不允许“边查边犯”。无论是单位、部门还是个人都要按照要求写出分析整改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和互动,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注意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衔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质量,便于总结和检查验收。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对于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鼓励和表扬,对于消极应付的要及时批评提醒。通过加强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治庸问责工作氛围,推动这项工作不断深入。